协会工作和管理办法

成都市对外科技交流协会工作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市对外科技交流协会(中文简称“成都对外科协”、英文全称Chengdu International Science & Technology Exchange Association 缩写CISTEA,后简称“协会”或“本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为更好地推进对外科学技术双向交流和国际科学技术及研究项目合作,更好地为会员在科技领域的投资合作、市场拓展、项目对接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更好地为政府推进高新技术创新、深化对外开放提供辅助支撑,规范和指导本会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协会日常工作

第二条 本会接受社会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本会常驻办公处所为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中海广场705号。

第四条 本会除设立会长办公会和常务理事会外,日常工作部门设秘书处、会员部、国际部、财务部,另设中心、专业委员会若干个(详见第四章)。

第五条 会长办公会和常务理事会系本会之领导和决策层。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由多名常务理事组成。

第六条 秘书处负责总体统筹和监督执行,秘书处工作直接向会长负责。设秘书长1名、干事若干。

第七条 会员部负责会员的登记建档、联络通知以及为会员提供各种服务或咨询,回访调查、收集反馈,向会长和秘书长负责。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干事若干。

第八条 国际部负责接待国际访团、衔接国际资源、联络国际机构、发展国际会员、协助国际活动落地,主动拓展国际交流渠道等,是本会十分重要的部门,其工作向会长和秘书长负责。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干事若干。

第九条 财务部由专业财务团队主理,向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

第十条 协会工作时间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作出的规定实行。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530,周末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十一条 组建成都市对外科技交流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公示、展示、交流及资讯服务的平台。

第十二条 协会除为会员服务,在会员与政府(或相关机构)、会员与国际、会员与会员、政府(或相关机构)与国际之间牵线搭桥外,还将通过牵头、策划或引进、主办、协办或参与重大活动、项目以集中推进相关重点业绩成果。

 

第三章    会员的申请和管理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入会单位填写会员申请表(协会官网可下载),向会员部提交(协会官网有窗口),经初审后由理事会讨论通过,最后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或牌匾。

第十四条 协会会员部为所有会员建档,联系完善信息和缴纳会费(见附)。会费标准可根据具体情况修订。

第十五条 会员单位可指派专人负责与协会会员部联络和日常沟通,接收协会通知,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将最新科研科创、孵化融投等成果或重要成绩、重大活动等新闻动态发给协会(主要由会员部负责收集),以便在协会官网推广和展示。

第十六条 由会员部提醒会员单位续缴会费。会费到期前两周,会员部向会员单位联系人发送提醒续缴会费的邮件、微信等形式的通知,协助办理好续费事宜以及会员档案信息的更新确认。

第十七条 会员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随时向会员部提出,会员部将迅速反应、汇报或处理。

 

第四章    中心及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和管理

第十八条 为更好地发挥协会的资源整合及平台作用,让优秀的骨干会员单位牵头成立项目或服务中心,并根据情况设立各专业委员会。

第十九条 拟包括但不仅限于国际同声翻译中心、法智护航中心、国际媒体资源中心、青少年科普研学中心、对外人才交流语资源中心(分国家或地区)等。

第二十条 包括但不仅限于大数据专委会、AI专委会、会展应用人才专委会等。

第二十一条 牵头建立中心和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向会长提交申请书,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挂牌成立。中心和专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干事若干,直接向会长办公会汇报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中心和专委会重要成绩、重大活动等新闻动态及时发给协会(主要由会员部负责收集)以便在协会官网推广和展示。


        成都市对外科技交流协会

                   20214月拟订